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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各学区及有关学校: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目标要求,保护、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繁荣张家川“花儿”创作,展示张家川“花儿”的艺术魅力,进一步促进张家川“花儿”健康传承与发展,特举办张家川“花儿”歌手大赛。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张家川县委宣传部
张家川县文化广播影视局
承办单位:张家川县文化馆
二、邀请比赛对象
张家川县内“花儿”传承人、“花儿”歌手等(参赛选手由各乡镇、各机关单位、学校推荐)。
三、参赛方式
(一)比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环节,各乡镇、各机关单位(学校)负责组织推荐,推荐的参赛选手(节目)报组委会认定后,统一填写参赛报名表。各乡镇、各机关单位(学校)推荐参加初赛的选手(节目)不少于3至5人。
(二)由组委会统一组成评委会进行评选,从中选出优秀选手(节目)参加总决赛。
(三)参赛选手的年龄、职业、身份不限。
四、参赛要求
(一)比赛曲目为张家川传统“花儿”,必须是反映张家川人民生产生活健康向上的优秀传统民歌。
(二)参赛选手只演唱一首曲目,总时间不得超过4分钟;演唱形式不限,有无伴奏均可。
(三)选手参赛时穿戴服饰整洁雅观。
(四)参加决赛的曲目要求和预赛曲目不同。
五、奖项设置
本次决赛采用评委现场打分的形式进行。决赛将评出“张家川花儿歌手”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并颁发证书及奖金。其他事项由评委会裁定。
六、报名及比赛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0日——12月10日。
报名地点:县文化馆办公室。
(二)比赛时间:2016年12月20日。
比赛地点:张家川县影视中心剧院。
七、经费
参加决赛选手的服装、化妆自备;各基层单位参赛选手(在县城无住房)比赛期间的食宿费由县文化馆负责,其余自理。
联系单位:张家川县文化馆
地 址:张家川县影视中心办公楼503室
联 系 人:杨玉凤 马慧兰
联系电话:18293811552 13309389904
2016年11月1日